土地使用权人:刘权德,土地使用权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,宗地位置:溪湖区石桥子金桥路210栋1层19号 ,批准土地用途 :商业用地 ,土地使用权期限2005年5月27日-2045年5月27日,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:22平方米,土地取得方式:出让方式取得,国土高新区分局审核意见:该宗土地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,同意变更登记核发证书。